索引号: 13572001/2020-00132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综合部
成文日期: 2020-11-2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高新区“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0-11-24 15时07分浏览次数:

《承德高新区“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承德高新区“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管委会同意,于2020423日以承高党政办字〔202016号文件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2019年7月8日,承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承德市“中心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6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举措,更好的服务我区企业发展,我区经会议研究通过了《承德高新区“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施细则》。

二、“中心吹哨、部门报道”指导思想

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构建协调联动服务机制为途径,以切实解决企业困难为目标,抓住“放管服”改革契机,在赋权、明责、规范上下功夫,以“吹哨”反映企业诉求、发出集结令,以“报到”引领各部门响应、解决企业问题,形成行之有效的服务管理流程和体系,破解我区服务企业工作联动响应机制不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推动企业发展服务工作提质提效。

三、“中心吹哨、部门报道”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分管主任担任副组长的企业发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领导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招商服务局,负责“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的协调推动工作。

四、内容解析

《细则》共6章21条。

第一章是总则(第一条至第二条)。该章阐述出台《细则》的目的及意义。

第二章是职责分工(第三条至第五条)。该章明确高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享有“吹哨”权,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吹哨”要求,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第三章是工作流程(第六条至第八条)。该章明确解决各类问题的工作流程。

第四章是工作机制(第九条至第十六条)。该章对清单管理机制、响应联动机制、审核督办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专包机制等8个机制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说明。

第五章是组织管理(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该章对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组织领导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是附则(第二十条至二十一条)。该章对《细则》的解释单位及实行时间做了具体规定。

五、相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区“中心吹哨、部门报道”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对涉及多个方面事项为企业服务,并严格落实组织要求,切实提高各部门服务企业的水平,切实做到服务到位、支持到位、措施到位,推进全区企业服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企业也要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寻求帮助,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主动反馈信息,争取政府部门的了解与沟通,为政府制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