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及建议
2024-01-04 21时49分浏览次数:

随着国家深化减税降费政策的持续实施,国民经济刚刚呈现出平稳向好的运行态势,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爆发,给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都带来了重大影响。疫情的持续发酵为经济运行带来了很大压力,大中小企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本文通过对承德高新区疫情期间企业现状,以及税务机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探究税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以期不断增强税收在区域治理中的作为空间,精准发力,有效化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疫情期间税源结构变化及企业收入现状。
该区现共有纳税企业3457户(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其中,一般纳税人820户,小规模纳税人2673户。受疫情影响,今年3月至6月份注销企业户数为120户。以辖区内企业增值税计税依据口径统计,上半年实现应税收入102.4亿元,与去年同比下降了8.5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230497.48.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24%,住宿和餐饮业1441.3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7695.3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14.1%;租赁和商业服务业15023.9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8.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917.3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55%;旅游业94.8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69.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232.8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24.3%。
 
    数据显示,辖区内多行业均受到了疫情影响,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总体呈下降趋势,从数据分析来看,旅游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受疫情影响最大,居民服务业和制造业受疫情影响较大。
二、税收支持“抗疫”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从2月6日开始,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布2020年第6号、8号、9号、10号、13号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局总局联合下发[2020]11号文件;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2020]6号文件。制定并公布了切实可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其天然的制度层面优势,兼顾调节经济发展和防控疫情的社会价值。其中,涉及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六税”“两费”政策共计17条,内容涵盖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科研攻关、公益捐赠、扶持困难行业企业、加强服务保障等6个方面。自公告发布以来,承德高新区税务局在疫情期间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非接触”式的政策宣传和辅导,共计辅导纳税人300余户次,积极落实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协同推进,多措并举,形成政策的聚合效应。目前,该局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率达99.2%。上半年,减免各项税费共计1.84亿元,其中涉及抗击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减免9666万元,为抗击疫情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撑和经济保障。
优惠政策 优惠金额(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 930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571.73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 11145
三大行业增值税免征 700
调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 736
落实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8.9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426.44
疫情防控捐赠税前扣除 15.18
(一)普惠性减税发挥税收调节职能,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区域经济发展有序运行。
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辖区内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企业共计2400户,受惠面72.16%,该部分小规模纳税人3—6月份增值税税额共计减少 930万元。辖区内小规模纳税人受惠范围较广,减税力度较大。
二是继续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截至到6月30日,辖区内企业所得税税申报户数为2565户,其中小型微利企业2306户,占比为89.9%。盈利企业305户,零申报企业951户,亏损企业1050户 。小微企业亏损面达到77.5%,说明疫情对该辖区小微企业的影响具有普遍性的特征。盈利企业应享企业户数为305户,实际享受305户,政策受惠面为100%,实际减免税额571.73万元,户均减免税额1.88万元。
三是落实好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共计56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金额11145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增加2197万元,增幅为25%。
(二)特惠性减税发挥税收管理职能,帮助特定行业渡过难关,确保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三大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行业取得的收入,实行增值税免征政策。辖区内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企业共计650户,税负共计减少700万元。涉及交通、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多个领域。
二是合理调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减少疫情对个体户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上半年,报经省局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共计46条,延期缴纳税款数额736万余元。
三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积极落实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文件精神,缓解电影等行业受疫情冲击的影响。截至6月底,退还5户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共计89392.12元。
(三)充分发挥税收的引导职能,助力疫情防控,解决企业困境。
一是2月份以来,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截至6月底,共办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652户次,退回企业账户费款共计426.44万元。
二是上半年落实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2户,捐赠金额60.73万元,减免税额15.18万元。
三是为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发展,积极落实省局和银保监部门开展的“银税互动”活动。辖区内A、B、M级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与21家授权银行办理无需抵押和担保的纳税信用贷款。该局目前正与邮政储蓄银行、河北银行通过对纳税企业走访的方式进行宣传和对接。
三、疫情期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财政收支压力不断增大。
近几年陆续推行的减税降费政策在区域经济及民生发展本就需要政府扩大刚性支出的背景下,无形之中为地方财政带来了压力。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企业在经营上存在困境,防控疫情的各项减税降费新政相继出台,一定程度帮助企业缓解了资金上的短缺,但地方各级政府的财力保障水平和能力已经难以承受。财政收支压力不断增大,许多地方财政入不敷出。随着“抗疫”形势的发展,相应的资金需求压力将也会逐步增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保障的持久性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
(二)经济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
本次疫情暴露出各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一方面各部门制定政策各自为战,缺乏协调合作机制的问题,致使政策重叠。另一方面各部门政策的制定缺乏统筹兼顾,只顾当前,未虑长远,应当加强对疫后重建的考量,加强对地方财力状况的考量。
(三)税收优惠政策对终端消费者作用未充分发挥。
随着疫情期间减税降费新政推行,国家出台文件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三大行业实行免税政策,但实际上消费者从中获得的实惠并不明显,主要体现在物价没有实现降幅预期。这表明辖区内缺乏线上线下联动消费模式。需要形成区域网络消费体系,推动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
四、对进一步完善应对情疫防控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尽快出台对地方财力不足地区转移支付政策,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研究制定应对疫情的税收政策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共享税种减免造成的地方财政短收,配套制定相应的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转移支付的政策,统筹解决,以确保出台后的减税政策有效落地。
(二)加强税收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机衔接。
适时出台疫后重建的激励政策,为抗击疫情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撑和经济保障。如实行带薪休假鼓励出行,刺激旅游业恢复发展。统筹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降到最低。将各项政策举措协同推进、合力推出,形成政策的聚合效应。
(三)政府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引导,推动科技创新。
搭建区域网络消费互联网平台,建立区域线上线下联动经济模式。通过制定针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区域网络平台的运行和发展。企业可分别通过线上及线下销售货物、提供服务。一方面助力企业减少经营成本,提高收益,让利于民;另一方面,打通农副产品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销售渠道,让价格低的企业或个人发挥优势,发挥税收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间接将普惠政策落实到消费者手中。(刘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