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2003/2024-00581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部 |
成文日期: 2024-12-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
批 复
承德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具体包括:
一是承德高新区2024年石创养殖厂资产收益项目。为加快支持区内养殖业发展,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18】3号)文件精神,通过走访调研和遴选选取石创养殖厂为资产收益项目主体,拟投资200万元,由区经济发展部(农业农村局)与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按照资产收益相关要求,考虑现行银行5年贷款利率水平,年收益率不低于投资总额的5%返还区级,用于全区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增收,可考虑收入水平实行差异化分配。企业要有价值高于投资额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做到风险可控。
二是承德高新区2024年光伏电站汇集站建设项目。拟投资150万元,建设2021年(二期)和2022年(三期)光伏防贫电站配套汇集站建设项目,按照供电部门新要求设置电能汇集和输送设备等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进行光伏发电系统和汇集站的联调,建立监测系统,确保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通过输电线路将电能汇集到变电站,再进行输电至电力市场,使这两个集中式防贫光伏电站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全区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持续增收。
三是2024年下半年村级屋顶光伏项目。拟投资110万元在上板城镇西大庙、狮子沟、黄旗湾、三道河、西大窑村;冯营子镇崔梨沟村6个村村部或学校屋顶各建设50KW左右光伏电站(具体内容以设计为准),项目建成全额并网固定资产确权到村集体,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通过一事一议制定收益分配细则,经镇、区农业管理部门审定后执行,光伏收益部分用于本村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增收和低收入群体帮扶,部分用于光伏运维和村级公益事业。
四是承德高新区2024年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按照市级统一安排与公司合作,政府主导,拟投资10万元用于数字乡村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市级安排为准。
五是承德高新区老爷庙村芍药产业园区路。拟投入40万元建设老爷庙通芍药产业园路约1.5公里、周边村内部分巷道铺设(具体内容以设计为准),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方便群众出行,带动农家游产业,带动周边农户和脱贫户增收。
因受机构改革影响涉及招投标项目可使用原高新区经济发展与改革局公章及组织机构代码实施,项目解释权、责任及资金支付均由原高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指南》要求抓好项目管理和资金支付,确保按期完工达效。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