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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应急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新区应急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高新区应急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承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cdkf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政法、信访稳定、应急指挥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办、承德市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按时公开相应内容。高新区应急局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做好政策宣传,不断做好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23年,承德高新区应急局在政务公开模块共发布信息51条。

依申请公开。

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监督保障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种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政府信息分类尚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对于能及时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提高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不断提高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1〕21号)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应急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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