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承诺书
为更好的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公开承诺如下:
一、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不怠慢、不刁难。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解答清楚不厌烦。接待好每一个服务对象。以优质、高效、热情的服务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加强市容市貌管理。营造市容整洁、秩序规范、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不履行承诺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从严处理。
四、在执法时,衣着整洁、着制式服装要配套穿着,不与便服混穿,保持头发整洁。
五、除执行执法公务外,不将执法车辆用于其他公务及其他无关活动。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承诺单位: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