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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承德高新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2020年第九次管委会常务会审议通过。为更准确理解和把握《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确保顺利实施,现进行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承办(2019)21 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加快建立承德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我区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以保障完成高新区2020年度目标任务:一是2020 年高新区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二是至少要有1个社区成为垃圾分类示范社区。三是两所学校成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四是完善粪便专项清运体系。五是完善餐厨垃圾专项清运体系。

三、主要内容:

《方案》确定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该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1.总体要求;2.重点任务;3.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成立以区领导为组长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城市管理局。

2.明确以坚持工委领导,管委推动。统一标准,全面监管。示范引领、全民参与。法治保障、严格监管。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等五个基本原则开展工作。分工有序的推进高新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是统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二是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四是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五是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六是配齐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七是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八是完善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转运措施。根据以上各项任务,细化分工,提示各单位工作任务及负责领域,明确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开展工作。

(三)保障措施

《方案》中明确,一是加强组织推动、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三是强化法制保障、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五是强化考核推进。根据以上五方面内容,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活动。加强资金使用,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垃圾分类督导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信息监管一体化平台,推行群众监督,保障《方案》按计划、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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