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平时督考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加大对各部门平时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是纳入重点督办的大事、要事及重点项目实施半月一汇报,一月一调度,有的是周调度周汇报。帮助各部门克服平时不急不做,年终搞突击现象发生。同时建立平时督考台账,将平时督考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改进情况,分别计入考核台账,其结果按比例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二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直接与考核结果相结合。督办事项在各部门年终百分制考核中占有一定分值。凡是纳入督办的事项都计入部门考核。对督查事项依据进度、完成情况等,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划档。每个等次确定不同分值,计入年终考核,实现了督考结合,调动了各部门积极性。对按时和未按时完成的单位分别进行加分和减分,直接影响年终部门考核结果,督促各部门更加关注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