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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承市监高〔20201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01号)、《2020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双随机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局工作部署,完善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各部门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要达到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抽查安排

本着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省局提出的抽查数量不低于企业数的5%(含省局组织)的工作目标,结合年内省局组织开展的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以及市局要求的确保各辖区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市场主体3%的要求,我分局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请各科室按照抽查时间、内容、范围、比例,认真组织落实。

三、组织实施  

()责任分工。执法科、许可科、食品药品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依据各自的监管职责,按照《承德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执法科牵头对各科室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综合科做好财力、物力、车辆的保障工作。

()抽查内容。严格依据公布的《承德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内容,不得另行确定抽查事项。

()检查方式。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抽查结果处理。抽查结束后,及时录入抽查结果并公示,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示。对检查正常的市场主体,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记录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属于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单位的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加强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涉及范围广,组织协调任务繁重,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搞好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科室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同时要加强随机抽查工作培训,除了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外,还要重点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注重情况反馈。执行每月20日前上报报表的月报告制度,于323日、623日、923日、1223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度表报送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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