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触屏版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当前基层税务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及解决建议

近年来,税务系统坚持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税务干部特别是基层税务干部思想作风得到持续改进,廉政勤政成为主流,税务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在新形势下,个别基层税务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出现新特点,需要结合实际加以解决,进一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干部队伍。

一. 当前基层税务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

(一)主体更易涉及执法一线干部群体。从查处和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以基层一线税务执法人员居多。基层一线税务干部直接办理大量税收业务,与纳税人接触比较直接、频繁,在税收执法管理中有一些自由裁决权,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随意性的隐患,成为一些不法纳税人利益输送的重点。一些税务干部在执法一线工作多年,长期跟纳税人打交道,潜移默化中放松了警惕,有的因为多年打交道,抹不开情面,对一些事情认为没有触及底线就网开一面,却可能造成税款流失,形成失职渎职。

(二)形式更加趋向“微腐败”现象。面对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个别税务干部以税谋私行为虽然有所收敛,但仍存在侥幸心理,明目张胆索要收受大数目钱财、大面积收受纳税人礼金现象不见了,但暗地里小范围贪图纳税人小便宜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接受纳税人宴请,有的过年过节收受烟酒等礼品,有的接受日常小额消费的纳税人买单等。

(三)过程更易扩大违纪违法主体范围。个别税务干部和不法纳税人为各自利益,互相利用,把正常的征纳关系搞复杂,为利益关系披上亲情、友情的外衣,有的互相拉进同学圈、朋友圈、乡亲圈,结成利益共同体。个别税务干部在单位与不法纳税人内外勾结,当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亲自出面为企业说情,甚至搞利益输送,拉拢腐蚀其他干部,帮助企业少缴税款逃避打击,扰乱税收管理执法。

(四)行为更易隐蔽在税务执法管理过程中。个别税务干部在对有关企业进行涉税查验、核查、纳税评估等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如实上报或依法处理,而是和纳税人进行协商,谋私利、卖人情,本着既能应付上级又使纳税人满意的原则处理,使纳税人少交税款。同以上几种违纪违法行为相比,此种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一旦以后企业不法行为被发现,相关税务人员以核查检查不认真或业务不熟等借口逃避政纪或法律责任追究。

二、基层税务干部违纪违法发生的原因

(一)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基层干部,特别一线税务干部由于岗位和业务经验需求,普遍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不够高,且在日常工作中容易疏于政策理论学习,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细节要求把握不够到位,认识不够深刻,自我约束不够细、不够严。

(二)“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基层税务分局由于其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相对税务部门内设机构来说独立性较强,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落实不够到位,对人员教育管理有时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由于管理员多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工作,监督力度和效果也不够明显。另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也比较薄弱。

  (三)权力运行制约不够有效。在案头或现场核查、查验过程中,对税务干部的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企业相关涉税问题可能由个别管理员决定;在纳税评估中,由于基层评估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等因素,在选户检查、约谈、定性、入库税款等环节无法进行制约和监督,导致权力寻租有了可乘之机。

(四)惩处震慑力度不够明显。违纪违法行为出现后,个别领导干部在对人员处理上,有“投鼠忌器”顾虑,担心案件曝光后影响单位整体形象和全局考核,在惩处上不够严肃、严格、有力,致使震慑作用不够强,使违纪违法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也不利于形成“零容忍”“严查处”的氛围。

三、预防基层税务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当前基层税务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及行为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坚持“严”字当头一抓到底,一以贯之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紧密联系基层税务干部思想工作实际,以管理员为重点对象,抓实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培树一批廉政勤政典型,使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学有方向、有目标,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同时着力抓好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基层税务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

(二)抓好拓展延伸,确保“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传导,使“两个责任”拓展到边,延伸到底,实现全覆盖。持续加强和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把廉政建设作为基层税务分局“一把手”工程,落实好一岗双责,把完成工作任务和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把“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明确基层税务分局兼职监察员制度,经常开展廉政谈话,履行监督职责,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基层税收执法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梳理,按照权力的决策、批准、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对税收权力的布局分配、适用范围、权限划分、运行程序等公开界定与约束。以推行税源分级分类管理为契机,实行事权分离,对纳税评估中的选户、检查、约谈、处理等环节实施分离。落实评估复核和评估人员终身负责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监察,防控税收执法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四)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严厉打击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纳税人税收违法案件中,对涉案税务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格调查。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查办,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大力支持纪检工作,让基层税务机关丢掉包袱,以敢于揭丑,壮士断腕的决心根治基层税务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冀ICP备2020023644号-2    冀公安网备 130805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 1308000005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4255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