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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市本级住宅用地中期(2017-2021)供应计划和三年滚动供应计划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房地产行业的部署,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住房用地管理,切实有效改善住房供求关系,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重点保障承德市中心区域土地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市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并参照近年来住房用地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住宅用地供应中期和三年滚动计划。

二、基本原则

   (一) 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市场规律。

编制供应计划严格遵守市场规律,科学把握住房建设方向,合理安排统筹区域内住房用地数量及结构,严格做到规划先行、多规合一,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力度,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建设进度。

(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编制供应计划严格遵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

    (三)供需平衡原则。

要切实统筹供给和需求,突出供给侧引导,实现土地供需基本平衡,扎实推进“四改项目”,落实各部门支持政策,继续发展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

(四)强化分类调控。

    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管理,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政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强化供需双向调节,加强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控,推动人口过多、房价过高的区域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落实“人地挂钩”政策。与此同时,合理确定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比例和规模,提高“精准供地”能力。

 三、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今后五年市本级计划供应住宅用地218.2988公顷;其中,2017-2019三年滚动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76.86公顷。

(二)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的区域功能定位,适当减少中心城区的土地供应量,增加外围城市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市本级居住用地土地供应计划明细需求。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主动服务,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区域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加快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时主动地与国土局、经发局和规划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

国土局、住建局和规划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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