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督办函等形式,及时提醒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落细整改责任。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区直部门举一反三,对党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引导出台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以及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结合工作实际,正在草拟《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区纪工委监察组有关部门与工委巡察办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采取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实地核查、参加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监督推动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