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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供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保供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有关部门,相关商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应对疫情防控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需要,按照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一)暂停所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

全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等大型商业设施要暂停组织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促销、表演、宣传等活动。已经安排的要立即取消,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维护好市场秩序。

(二)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要求

1.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工作

商场超市等封闭场所每天员工进场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查明情况及时报告。

2.所有人员要佩戴口罩

各经营场所要设立督导员,确保所有进入商业设施的人员,无论员工还是顾客,都要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

3.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每天至少两次对整个商业设施实施一次全方位消毒,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对电梯、扶梯、卷门帘等顾客手能经常摸到的地方,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擦拭一次。

4.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要确保封闭场所内所有通风换气设备开启,加大新风送风量,提倡通风设备满负荷运行,可以打开排风机甚至打开消防排风机,达到通风效果。

5.做好开业前的全面清洁消毒

对现场管理人员及经营者要进行全面体温检测和疫情防控培训,凡通风不畅、消毒不到位、现场管理规范要求不落实的商业设施加快整改后开业。

(三)做好健康宣传工作

各大型商业设施要在出入口和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宣传工作。对商户普遍开展卫生防病和应对疫情宣传教育,引导顾客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

二、深入做好保供工作

(一)组织货源,稳定市场供应

认清保供工作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和相关防护用品的供应。对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主副食品,及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方便食品,各超市要加大供应保障力度,对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要千方百计寻找货源,为群众应对疫情提供物质保障。提倡超市通过内部广播等方式,将耐储蔬菜等供应情况及时告知顾客。

(二)加强值守,稳定营业时间

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在应对疫情期间,要加强值守,在没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关门歇业。要保持正常的营业时间,满足大部分顾客购物消费需求。因故需要关门歇业或大幅压减营业时间的,要事前向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管控,稳定商品价格

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等运营企业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在应对疫情期间,要坚决杜绝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商品价格稳定,减少疫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四)引导转型,发展线上配送

各大超市、便利店要积极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配送服务。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运营企业,要引导餐饮类商户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线上配送和线上送餐服务。

三、认真做好统计报告

应对疫情期间,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协调联动,对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的疫情和相关工作情况要坚持每日报告。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关防护用品的销售、库存和采购情况统计,指定专人,每日按要求报送,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各市商务部门转当地相关商业企业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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