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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资打假实施方案

 

承德高新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

各托管镇、经营主体:

为加强全区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规范农资生产和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全区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农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为全市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对全区农资生产企业、门店、市场现场检查,设立投诉举报箱及举报电话,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起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印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重点工作

(一)重点产品

种子:以引种备案、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档案、品种审定与授权情况为重点内容,严格查处劣质种子、非法制售转基因种子、未审先推种子和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的违法行为;对于种子入户直销比例较高的区域,要深入组织开展入户倒查;严格要求种子生产企业和经营户依法建立完善种子生产和经营档案,实行种子质量可追溯管理。

   农药:以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标签、经营档案、禁限用农药品种为重点内容,严格查处假劣农药、伪造农药登记证号等违法行为;杜绝经营和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重点加强特色作物(蔬菜、中药材、食用菌、马铃薯等)生产用药的监管力度,确保产品安全。

肥料:严格查处假劣肥料、无证生产、标签标识不清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农产品:重点整治假冒、伪造、超期及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包装标识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领域  

一是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特色作物(蔬菜、食用菌、中药材)产区、乡村流动商贩,以及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监管。

二是互联网区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

三、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承德高新区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从《承德高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工作人员进行随机执法。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公开公正

(一)将农资打假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使抽查更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了“任性监管”“人情监管”。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随机抽调执法人员,随机抽查经营主体的原则,并对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做到执法公开透明。同时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农资打假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

四、工作举措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依法依规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进行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和履行义务等情况。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审查,依法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活动,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不符合制度要求的要及时整改。事后监管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吊销资质等行政处罚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

(二)深化专项治理行动。针对近年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农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套牌侵权、未审先推以及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和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严厉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一证多用、有农药功效的肥料产品的行为。

(三)开展质量监管抽查。 按照“双随机”原则,有计划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监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以及肥料、农药有效成分不足和添加隐性成分等行为。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贩假源头;发现产品流入市场的,要查清产品去向,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召回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四)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区域间和部门间的案件通报和案件移送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素,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识假辨假与法律维权知识,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例。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新闻媒体曝光、农民投诉、企业举报的每一起农资案件,要深入追根溯源,坚决打掉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林水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农牧科人员为成员的农资打假和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秋伟兼任,确保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30日

 


2021年农资打假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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