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高社管字【2021】82号
承德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2021年文旅场所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联合部门、互联网经营单位:
为做好高新区2021年文旅场所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局务会研究,制定了《2021年文旅场所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承德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承德高新区2021年文旅场所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2021年承德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高新双随机办〔2021〕02号)安排,区双随机办定于2021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娱乐服务场所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规范抽查工作程序,提高监管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现就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二、抽查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营业的单位。
三、抽查内容
(一)文化和旅游部门抽查事项
1、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2、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3、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是否正常运行等。
(二)公安部门抽查事项
1、是否按规定登记核对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2、是否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和信息。
3、是否落实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
(三)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等。
(四)消防部门抽查事项
1、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法责令整改的事项是否整改合格;
2、是否对场所经营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检查场所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
3、是否制定了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四、抽查比例
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部门),由各单位(部门)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此次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发起部门为区社会事务局,联合部门为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高新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区双随机办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区双随机办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牵头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区双随机办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2021年承德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工作总结、统计表于12月20日前报区双随机办。
附件:
高新区2021年度文娱营业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检查部门
| 检查企业数量(户)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 抽查结果(户) | ||||||||
未发现问题 | 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其他 | |||
社会事务局 | |||||||||||
公安部门 | |||||||||||
市场监管部门 | |||||||||||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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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社会事务管理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汇总填写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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