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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托管镇、社区办:

现将《2023高新区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2023高新区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社会救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委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实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为契机,持续抓好政策创制、机制创新、制度规范、工作落实,进一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切实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

一、全面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正确学习、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理解其重要政治意义、历史意义、时代意义,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社会救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锤炼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牢牢把握社会救助工作政治属性,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探索“党建+社会救助”深度融合新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聚焦困难群众所急、所需、所盼,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反腐倡廉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

三、实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按照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细化任务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确保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扎实推进。集中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走访排查、精准认定,严格认定条件、范围和标准,形成相对稳定数量的低保边缘家庭群体。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证书发放和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证”、“一证一码”加强综合施策,对低保边缘家庭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加强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重点防范“漏保”风险,纠治“保人不保户”等问题。

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规范低保准入、低收入家庭认定、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等政策。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审核认定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

五、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除”“渐退期”等政策建立四类政策落实人员台账,以台账抓管理、促规范。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和集中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联系对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取得优异成果。

六、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推进线上预警和线下核高效衔接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受灾群众、失业人员等易返贫致贫低收入人口,及时查访核实实施救助帮扶。加强与专项救助部门的政策衔接,及时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相应专项救助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提升预警反馈、巡访摸排、主动救助等工作成效。

七、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落实,通过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满足困难群众类别化、差异化服务需求,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深入研究当前特困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改进举措。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稳步提升供养服务质量。

八、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全面推进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破除地域“隔阂”和户籍“壁垒”。强化急难社会救助,突出救急难作用发挥,落实急难发生地“24小时内先行救助”要求。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等制度,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因疫因灾受困人员和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众的临时救助。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做好取暖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将救助范围扩展到低保边缘人口,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实际困难。加强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走访探视和救助帮扶。

九、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监督检查。持续巩固拓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研究制定2023年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指导各托管镇(社区办)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实施。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会同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救助金或者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

十、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水平。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工作质效,推进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加强河北省社会救助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更好统筹各部门救助资源实现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等救助业务“一窗受理”。依托互联网、移动应用等载体,提供查询预约办理等便捷服务,推动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指导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社会救助干部担当作为。

十一、加大社会救助政策普及力度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社会救助公开、公示环节及内容。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评选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形成一批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减存控增”,做好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强化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加强对求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建议的跟踪办理。统筹策划社会救助新闻发布和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栏、公示栏、宣传页等多种载体,展示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展成果

十二、完善狠抓落实工作机制。履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牵头统筹职责,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或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与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突出上下同频确保各项救助政策通达“神经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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