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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区级牵头部门的公告

管委会同意,承德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金融服务办公室)为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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