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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大力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承德高新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承德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 增强“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下大力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并驾齐驱。加强城市水生态建设,提升水景观,改善水环境,2022年对滦河主城区段河道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建设,规划实施河道底泥治理、滨河生态湿地,近岸生态缓冲带,水动力补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滦河水质,增加河道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一期清淤疏浚工程共砍伐河道内树木81.85亩,完成河道清淤46万立方米,主城区河湖面貌持续得到改善,滦河水质持续稳固提升,为下一步打造幸福河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湿地建设与修复双管齐下。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湿地公园高质量发展,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对滦河湿地公园、亲水平台沿岸环境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排查面积超过546.61公顷,清运各类垃圾、漂浮物、杂草、杂物等1.2吨。

三是严格岸线管控 ,规范涉河项目完成了滦河、白河沿岸村庄主要污染源调查统计和妨碍行洪违规违建问题调查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河道“三清”集中排查整治、采砂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涉河项目审批工作,完成审批备案项目4个。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河湖“四乱”。2022年区管委会相继制定印发了《承德高新区深化河湖长制落实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承德高新区创新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河湖生态监管中心)研究制定了《承德高新区2022年度河长制及河湖生态监管工作要点》,在深入调查、确定范围、逐级推进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全区上下大力开展河流水生态修复、河道“四乱”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复核整改完成水利部下发的河湖卫星遥感图斑问题59个,处理乱占、乱堆问题6个,清除鱼塘13处,围墙200米,销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个。2月23日开始,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河湖问题全面摸排,重点排查非法排污、非法采砂、垃圾倾倒等突出问题,全年累计清运滦河、白河河道建筑垃圾225立方米,清理杂草树根、秸秆、生活垃圾7.15

四是加强水污染防治,推动水环境改善。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组织托管镇、区相关责任部门成立督察工作专班,对全区工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入河排污口及黑臭水体等严格按照调查范围、标准全面调查排查,完善排污口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信息齐全,按要求完成了污染源原始调查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登记等工作。通过采取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控源截污等措施。同时,围绕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关注的七个方面,对全区涉水环保有关工作逐一进行对照梳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区河道生态修复、水体综合整治、水土流失防治、工地扬尘治理、河长巡河等涉水环保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确保国控上板城大桥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标准。

五是强化警政联合执法,加强河湖治理管理护。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双桥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托“河务警长”、河湖管理员和各镇专职协调员,共同形成警政、检察、监查协调联动的河湖管护机制,为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秩序提供坚强的法律机制保障。

六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问题举报快处机制。托管镇新增设河长、河长制“专职协调员”、信息联络员、平台管理员河湖管理员集中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工作,确保区河长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对“四乱”易发地段采取严防死守的方式,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力争从源头上杜绝河道“四乱”问题,在今年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查活动中,区河长办共下达领导工作提示函3次、督办函13次,答复处理群众信访举报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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