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落地见效。针对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低效用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土地拟进行收回收购。现面向承德高新区辖区内企业和个人公布收回收购土地意向征集公告。
请有意愿的企业和个人7日(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日)内向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说明申请回收土地面积、权属来源、抵押查封状态、企业成本等相关信息。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将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
联系人:王 征 李志涛
联系电话:2555132 19931088889
特此公告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