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信息化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规定要求,高新区信息化中心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高新区信息化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信息化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承德高新区科技大厦,电话:03142555253)。
2020年,信息化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局党组的要求,积极推进了信息化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条例》要求,我单位认真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做法如下: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息化中心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围绕信息化中心工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把该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在全部门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有关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审查实行领导责任制,必须经过领导审查确认是否发布;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商请保密部门审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从承办人、文件起草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符合有关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政府信息分类尚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人民群众满意。
2、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让更多公众了解我部门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3、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适时维护,完善制度,提高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不断提高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