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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关于推行“1+N”工作模式促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市“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行“1+N”工作模式促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现制定《承德高新区关于推行“1+N”工作模式促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承德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承德高新区关于推行1+N”工作模式促进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 号)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市场监管领域主要职能部门牵头组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 2020 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根据市“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行“1+N”工作模式促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承德高新区关于推行“1+N”工作模式促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1+N”工作模式主要内容

1”即市场监管部门一个总牵头部门,负责本区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统筹、协调和指导;“N”即将市场监管领域划分若干子领域,根据每个子领域的性质和特点,相应确立一个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该子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包括:编制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制定每次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确定联合抽查的参加单位、整合检查事项和内容、组织实施联合检查、依法公示抽查结果、组卷保存抽查档案等。“1+N”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模式,有利于增强相应牵头部门的工作主动性,拓宽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范围,提升抽查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是实现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目标的一种有效方法。

二、划分1+N”工作模式牵头部门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海关、税务、统计等16个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将市场监管领域划分为食品药品安全及市场竞争秩序、工矿企业生产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秩序、人才与劳动力市场秩序、宾馆等特种行业管理等8个子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及市场竞争秩序由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工矿企业生产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局牵头,生态环境保护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由社会事务局牵头,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秩序由建设局牵头,人才与劳动力市场秩序由人社局牵头,宾馆等特种行业管理由公安分局牵头。各牵头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其他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监管业务需要,积极牵头组织部门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双随机”抽查。

三、加强1+N”工作模式组织领导

高新区管委会要把推行1+N”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模式作为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工作开展;要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督导考评;要将牵头部门组织联合抽查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加强财力保障,提高装备水平;要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既严格追责问责失职问题,又要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发挥1+N”工作模式牵头部门的作用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要发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总牵头作用,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督导;要针对监管重点和热点问题,统筹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公示;要经常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联合抽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基础;要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促进抽查工作规范化;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解读和“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应用培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性和监管效能;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考核,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国务院确定的16个市场监管领域主要单位,特别是本《意见》确定的各子领域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每年初,要根据本领域监管任务的需要,统筹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要根据每次抽查内容需要,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明确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合理整合检查事项,规范实施抽查检查,依法公示抽查结果。除有上级明确规定外,抽查工作要全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处置的衔接。

五、形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合力

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本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本系统上级部门制定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业务培训,提升“双随机”监管能力和水平;要积极配合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形成监管合力,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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