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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春节期间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2020年春节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高新区建设局按照《承德市气代煤工程安全站第二十三条强化措施》(承市安办字 [2017169号)及燃气安全有关规定,高新区建设局对辖区内各燃气站、燃气供热企业下发通知,一是要求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各燃气站、燃气供热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燃气经营单位要依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燃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二是立即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各燃气站、燃气供热企业要对管道、储气罐、安全阀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要结合实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彻查燃气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依法治理,坚决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气站要重点加强对燃气罐安全监管。各加气站对应检测而未检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应淘汰而仍在使用的老旧钢瓶未经检测合格和非自有产权钢瓶等禁止灌装。四是燃气供热企业要保证春节期间燃气储备充足。做好应对极寒、大雪天气的燃气储备,避免因燃气储备不足引发大面积停暖事故,燃气供热企业要与供气方签订责任书,并做好因大雪封路保障燃气运输的应急预案。五是建立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体系。各燃气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机构,落实资金、人员、机具等设备,强化燃气应急救援抢险的专业队伍,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认真抓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基础知识,提高企业员工的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技能,增强全社会保护燃气设施和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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