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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承德微型智慧创业创新科技园(一期)项目规划方案(局部调整)的通知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关于公示承德微型智慧创业创新科技园(一期)项目规划方案(局部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承德微型智慧创业创新科技园(一期)项目位于高新区上板城区域,西临城市主干道,东到临滨河路,北侧接比亚迪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5959.08平方米。原规划方案于2019年7月审议通过,规划总建筑面积65818.62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厂房-6规划建筑面积2283.8平方米,规划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12.45米。

为打造数字生态产业基地,建设单位承德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标准化厂房-6改造升级为数据中心,申请对原规划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在厂房基底、建筑高度不变的情况下,一是将厂房南部区域由1层(12.45米)分割为2层(1层6米,2层6.45米),建筑面积由原来2283.8平方米调整为3313.8平方米;二是厂房外立面因使用功能需要取消局部窗户,立面材质由深灰色金属岩棉夹芯板调整为灰色、橘色铝单板和玻璃幕墙。调整以后,1层主要功能为主机房、变配电室、电池室及其他相关辅助房间;2层主要功能为监控室、接待室、展示中心等。为了产业运营需要,通过使用空间的调整,同步对电气、暖通、智能化、消防系统进行了升级,使配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调整后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由原来65818.62平方米调整为66848.62平方米,其他指标不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方案(局部调整)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欢迎规划项目用地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方案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等资料到高新区分局查询相关情况,采用书面形式提交意见书或者听证(座谈)申请书(如需要求听证、座谈等)。在公示期内未进行申述或听证(座谈)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公示地点:方案图纸见高新区规划公示栏、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此通知同时在项目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

2、公示时间: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3日共十日。

3、公示内容:原方案与调整方案的平面图、效果图。

4、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或建议可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联系电话:2121161。(地址:承德科技大厦1602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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