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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权责清单梳理表


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权责清单梳理表
对接部门权责名称行使主体权责类型设定依据
市旅游文化广电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行政监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一章第四条
文化娱乐场所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行政监督《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第一章第五条
营业性演出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行政监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美术品经营活动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行政监管《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文化部令第 29 号第三条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行政监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四章第二十条:“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检查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导服务是否取得经营、职业许可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行政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监督旅行社的经营行为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行政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
监督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行政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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