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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高新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权责清单

承德市高新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其他权力(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德市住建局高新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十条第12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四十五条第2款。注:相关具体条款详见说明

购买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承诺时限:

网签备案,1工作日办结



其他权力(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 )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四条

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房屋租赁合同双方

承诺时限:

符合申请条件1工作日办结


其他权力(服务)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及信息利用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第11121314条。《河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省政令【2013】第2号修订)第4

需要利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本登记机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承诺时限:

符合申请条件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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