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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质安办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承德高新区质安办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承德高新区质安办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承德高新区质安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高新区管委会和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承德高新区质安办按照年初全住建工作会议部署,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职责,强化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发挥政府监督和服务职能作用围绕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导、协调推进高新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办、承德市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按时公开相应内容。承德高新区质安办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做好政策宣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2023年,承德高新区质安办在高新区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及信息公开考核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和相关内容报送工作,每次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高新区党政办要求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承德高新区质安办通过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积极发布本部门所负责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承德高新区质安办按照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学习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工作会议,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信息发布频次低承德高新区质安办未主动与党政办保持联络沟通,2023年前三季度未及时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观摩、消防应急演练等专项活动,虽制作了工作简报但未在承德高新区质安办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开展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双随机、一公开”各项专项检查,未及时梳理上报。

(二)改进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报送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告知、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信息统计、办事指南等方面的各项信息并提前送党政办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承德高新区质安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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