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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党政办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承德高新区党政办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起草背景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承德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263号)、《承德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承市民通字〔2019〕42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建立高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二、主要职能

  在区工管委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主要是研究拟订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区工管委提出建议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

  区社会事务局、区组宣部、区政法委、区教体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上板城镇、冯营子镇、社区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四、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也可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参加会议,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提出议题,对联席会议确定的议题,认真研究,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要求,切实抓好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的落实;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各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五、工作要求

  区社会事务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议定事项的进展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中的要求,扎实做好我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工作程序。营造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氛围,使我区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上新台阶。

承德高新区党政办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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