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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高新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承德市高新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     负责辖区内房屋交易管理工作(转移、抵押、租赁);依法办理房屋转移、抵押等交易审核,确认房屋法定交易条件;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证明。

3、     负责辖区房产价格的审查和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楼盘表、房产交易档案管理等。

4、     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5、     协助做好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6、     负责购房资格审核工作(承市政[2017]27号)。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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