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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190号

5.《承德高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承高党政办字〔2018〕73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承德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公开方式】承德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电话:0314-2555032。

【区门户网站】:http://www.cdkfq.gov.cn/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

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1

组织机构

领导成员

领导分工

党政办

工作机构

明确本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处室,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党群部、党政办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网址、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

2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

主动

公开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党政办

政策性文件公开

公开时限、标注文件情况

依申请

公开

申请渠道

信函申请,当面申请

答复情况

明确答复时间、内容

3

重点领域公开

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重要信息

国土分局

社会救助

1.社会救助政策及情况信息。

2.如有灾情,及时发布本地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

社会事务管理局

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文件、认定程序、年度改造计划等

建设局

卫生计生服务

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编制完成并公开服务指南。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社会事务管理局

4

主动公开

决策公开

各部门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或重大政策

党政办

权责清单

各部门的职责

所有部门

行政执法公示

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按时公布办理结果

党政办

预决算信息

按时公布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预决算情况

财政局

工作保障

制定各部门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党政办

年度报告

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党政办

5

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

政策解读

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文件起草部门

舆情回应

及时、权威、有效地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突发事件政务舆情回应及时,舆论引导有效。

党群部

党政办

6

政务

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窗口服务

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和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

审批局

审批服务

优化办理审批程序政策,制度

中介服务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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